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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基金律师:金融产品“高风险等级”如何界定?能否引入鉴定机

发布时间: 2023-11-21 次浏览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基金律师:金融产品“高风险等级”如何界定?能否引入鉴定机构《九民纪要》第72条表示:“适当性义务是指卖方机构在向金融消费者推介、销售银行理财产品、保险投资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杠杆基金份额、期权及其他场外衍生品等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以及为金融消费者参与融资融券、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期货等高风险等级投资活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其试图建立一个这正面清单,将所有“高风险登记金融产品”一一罗列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但又考虑到金融发张之迅速、金融产品迭代之快与法律稳定性之间的矛盾,通过“等”字兜底后续产生的新型金融产品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高风险等级”如何界定,是否全听凭卖方机构的评价。此时即使通过引入外部评级机构或者监管机关评级,也存在衍生问题,一是评级是否会产生费用及费用负担的问题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实践中很可能最终的费用是由金融消费者来买单;二是存在评级机构丧失商业伦理、迎合发行人的现象,2008年次贷危机中评级机构异化问题已经充分暴露;三是监管机关不宜也不会对绝大多数金融产品进行审批(多数为备案)。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基金律师:金融产品“高风险等级”如何界定?能否引入鉴定机(图1)

  参考案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恩济支行与王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关于建行恩济支行称涉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部分代销机构将该基金的风险等级确定为“中风险”适合王翔购买的主张,该院认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代销机构均与该基金存在一定程度的利害关系,其对该基金的风险评级缺乏客观性,且该风险评级结果与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揭示的基金为“较高风险”品种的内容不一致,故该院对建行恩济支行的前述主张不予采信。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基金律师:金融产品“高风险等级”如何界定?能否引入鉴定机(图2)

  俞强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团队负责人,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金融诉讼领域的法律业务,代理客户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除此之外,还代理中小股民的股票维权诉讼,股民索赔登记微信小程序为“俞强律师”。

  王双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执业领域:证券金融类、银行不良资产、民商事法律纠纷等领域。其所代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和银行不良资产类案件近百起,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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