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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BJ2012年10期AMZYPWBJ

发布时间: 2023-12-0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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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如出现所投资的金融工具未按时足额支付本息或产品提前终止的不利情况,则本理财产品将有收益为零或本金损失的可能,请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适合于有投资经验的理财客户,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本《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交易信息确认表》、《客户权益须知》,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表述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支付给客户的为准。

  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注:因债券价格和利率的波动、理财计划规模变动等理财计划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实际资产配置不符合上述规定比例的,理财计划管理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1年)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当且仅当本产品所涉及的所有当事人——理财产品管理人、其他交易相关人等均完全履行了其各项义务和责任、且未发生任何争议或任何其他风险的前提条件下,理财产品管理人按照当前已知信息进行测算得出本产品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以2012年8月为例,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约为3.2-4.2%,1年期AA评级短期融资券在3.97-4.04%。扣除相关费用后,客户预期可获得的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3.3%。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支付的实际投资收益为准,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2、认购期内投资者先到先得,认购期间募集资金累计金额达到募集规模上限后,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停止接受认购,认购期间提前结束。

  3.2预期投资收益:预期投资收益=理财份额面值×理财份额×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计算天数÷365。

  投资收益分配时,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如等于或高于本条第3.2款所示的预期投资收益,则投资者所能获得的实际投资收益等于本条第3.2款所示的预期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分配时,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如低于按照本条第3.2款所示的预期投资收益,则投资者所能获得的实际投资收益为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扣除销售服务费和托管费后的剩余理财产品财产。

  假设理财份额面值为1元,理财份额为100,000份,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为3.30%,若理财产品存续33天,投资者收益=1×100,000×3.30%×33/365=298.36元(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6投资收益天数的计算:遵循算头不算尾的原则。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天数为自投资收益起算日(含)起至理财产品到期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则为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8最不利投资情形示例: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全部出现交易对手或债券发行人违约。在该种情形下,本理财产品收益为零,本金全部损失。

  10.1投资收益分配时,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如低于或等于按照本条第3.2款所示的预期投资收益,则管理人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10.2投资收益分配时,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如高于按照本条第3.2款所示的预期投资收益,则超出部分为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于理财产品到期日后从理财产品财产中计提并支付给理财产品管理人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11托管费:理财产品成立后,托管费按照(认购金额×0.07%×投资收益计算天数÷365)从理财产品财产中计提,并按季度支付给理财产品托管行。

  2、理财本金和投资收益到账日为理财产品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之内,理财产品到期日至理财本金和投资收益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1、理财计划成立的条件:认购期届满(或提前结束),募集资金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且拟投资的标的债券在理财计划成立日之前发行。

  2、理财计划不能成立的条件:认购期届满时,若认购期内募集资金累计金额低于1000万元,或因市场变动导致理财计划不成立。本理财计划不成立时,理财计划管理人将在认购期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者本金及自产品成立日至投资本金返还日期间利息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利息按适用的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计算。

  1、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触发提前终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原因导致理财产品管理人认为理财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的,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如理财产品管理人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理财产品资产变现,并将变现后资金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分配,划入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期间不计息。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者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但并不对本产品提供保证本金和收益的承诺。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如果本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或者债券发行人发生信用违约,则可能影响投资收益,甚至致使理财产品本金受到损失。本理财产品将通过选择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交易对手、选择发行时市场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等方式力求降低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的信用风险较低。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投资收益以本产品实际支付的为准。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提前终止的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本理财产品发生本产品说明书第七条提前终止部分规定的情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及不能进行再投资的风险。

  4、信息传递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若发生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形,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第七条提前终止的约定,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投资者将及时登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浏览和阅读上述信息,或前往理财产品管理人营业网点打印对账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本《产品说明书》是投资者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的组成部分,请认线、本《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交易信息确认表》、《客户权益须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共同规范投资者与理财产品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产品说明书》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本《产品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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