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123-4567
您当前的位置: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NEWS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读懂碳金融_交易所_包括_资产管理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2-18 次浏览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读懂碳金融_交易所_包括_资产管理公司国内学者对碳金融概念的界定:(1)狭义的碳金融:指企业间就政府分配的温室气体排放权进行市场交易所导致的金融活动;(2)广义的碳金融:泛指服务于限制碳排放的所有金融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配额及其金融衍生品交易,也包括基于碳减排的直接投融资活动以及相关金融中介等服务。

  (1)交易双方。指直接参与碳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买卖双方, 主要包括控排企业、减排项目业主、碳资产管理公司、碳基金及金融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

  (2)第三方中介。指为市场主体提供各类辅助服务的专业机构,包括监测与核查核证机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会计师及律师事务所,以及为交 易双方提供融资服务的机构;

  (3)第四方平台。指为市场各方开展交易相关活 动提供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注册登记簿和交易所;

  (4)监管部门。指对碳金融市场的合规稳定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各类主管部门,主要包括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财税部门。

  碳金融产品:指依托碳配额及项目减排量两种基础碳资产开发出来的各类金 融工具,从功能角度主要包括交易工具、融资工具和支持工具三类。

  包括宏观框架和微观结构两个层面:宏观层面主要指由政府政策规制下的碳排放 交易体系(Emission Trading Scheme,简称“ETS”);微观层面包括两级交易市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融资服务市场和支持服务市场。

  以碳现货交易为主,碳现货主要包括碳排放权配额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地区创新型碳交易产品为辅,部分试点地区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开发创新易品种, 但受制于中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试点地区碳市场均不具备交易真正意义上碳期货等碳金融衍生品的资质。

  广义上的期货:中国期货业协会认为,期货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在将来某一 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碳期货的定义:指以碳排放权配额及项目减排量等现货合约为标的物的合约。碳期货的基本要素:包括交易平台、合约规模、保证金制度、报价单位、最小交易规模、最小/ 最大波幅、合约到期日、结算方式、清算方式等等。碳期货的欧盟案例:EUA 期货及 CER 期货,洲际交易所(ICE)等交易平台推出 的“每日期货”(daily future)。

  碳远期的定义:指买卖双方以合约的方式,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以确定价格买卖 一定数量配额或项目减排量等碳资产的交易方式。碳远期合同的主要内容:交易品种、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及交割时间等。碳远期的作用:远期交易实际上是一种保值工具,通过碳远期合约,能够帮助碳排放权买卖双方提前锁定碳收益或碳成本。碳远期的欧盟案例:EUA 远期。中国的碳远期案例:广州碳配额远期合同备案、上海碳配额远期、湖北碳配额远期。

  广义上的掉期/互换: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或双 方认为具有等价经济价值的现金流)的交易形式,最常见的是货币掉期和利率掉 期。碳掉期/互换的定义:碳掉期是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双方以固定价格确定交易, 并约定未来某个时间以当时的市场价格完成与固定价交易对应的反向交易,最终只需对两次交易的差价进行现金结算。欧盟碳互换案例:EUA 互换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中国碳配额场外掉期案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能源创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一万吨碳排放权配额场外掉期合同。

  碳债券的定义: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符合债券监管要求的融资主体发行的、 为其所从事的碳资产经营和管理相关的业务筹集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还本的债务凭证。碳债券的发行基础:项目本身未来收益权、发行主体的资产。欧盟碳债券案例:荷兰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挪威太阳能公司、ING 荷兰国际集团等发行的碳债券。中国碳债券案例:中广核风电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

  广义上的基金:指为了企业投资、项目投资、证券投资等目的设立并由专门机构 管理的资金,主要参与主体包括投资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碳基金:指为参与减排项目或碳市场投资而设立的基金,既可以投资于碳相关项目的开发,也可以参与碳配额与项目减排量的二级市场交易。中国碳基金案例:中国绿色碳汇基金、嘉碳开元投资基金、嘉碳开元平衡基金。

  广义上的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移交债权人占有,当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通过处置担保物优先受偿的合约安排。碳质押的定义:指以碳配额或项目减排量等碳资产作为担保进行的债务融资,举债方将估值后碳资产质押给银行或券商等债权人获得一定折价的融资,到期再通 过支付本息解押。中国 CCER 质押案例: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总金额达 500 万元的 CCER 质押。

  广义上的回购:指一方通过回购协议将其所拥有的资产售出,并按照约定的期限 和价格购回的融资方式。碳回购的定义:指碳配额持有者向其他机构出售配额,并约定在一定期限按约定 价格回购所售配额的短期融资安排;在协议有效期内,受让方可以自行处置碳配额。中国碳配额回购案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国内首笔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协议。

  广义上的托管:指接受客户委托,为其受托资产进入国内外各类交易市场开展交易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账户开立、资金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 及投资监督等。碳托管/借碳:指一方为了保值增值,将其持有的碳资产委托给专业碳资产管理机构集中进行管理和交易的活动;对于碳资产管理机构,碳托管实际上也是一种融 碳工具。中国碳托管案例: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某碳资产管理公司托管 100 万吨碳排放权。

  广义上的指数:指由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运用统计学方法编制的,反映市场总 体价格或某类产品价格变动及走势的指标。碳指数:指反映碳市场总体价格或某类碳资产的价格变动及走势的指标,是刻画 碳交易规模及变化趋势的标尺性。碳指数的作用:既是碳市场重要的观察工具,也是开发碳指数交易产品的基础。欧盟碳指数案例:EEX 现货市场的 ECarbix 二氧化碳指数。中国碳指数案例:北京绿色金融协会正式发布中国碳交易指数(以下简称“中碳指数”),包括“中碳市值指数”和“中碳流动性指数”两只指数。

  碳保险的定义:指为了规避减排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风险,确保项目减排量按期足 额交付的担保工具。碳保险的业务类型:(1)针对碳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价格剧烈波动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以及政策风险等提供风险规避和担保;(2)利用保险的形式刺激各行业低碳减排。欧盟碳保险案例:苏黎世保险公司(Zurich)推出的 CDM 项目保险业务。中国碳保险案例:平安保险向华新水泥提供的碳排放配额缺口保险。

  2023年2月,包括中金公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东方证券等一众头部券商纷纷公告表示,获得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无异议函”。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专访了ESG权威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

  蓝虹认为,券商参与碳交易,加速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流通性,并能促进碳排放权价值的市场实现。而我国若要在全球碳交易市场的联动中占据主动态势,就必须有金融机构的参与和支持。如果按照《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碳交易市场和欧盟目前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未来我国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将介入碳交易市场,碳金融将成为我国金融发展新蓝海。

  NBD:近期,包括中金公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等若干券商扎堆获批参与碳交易,请问这透露出了什么信号?券商参与碳交易对资本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蓝虹:券商参与碳交易,加速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流通性,并能促进碳排放权价值的市场实现。在资本市场,碳排放权的价值货币化被确认,必然能推动资本市场基于碳排放权价值的一系列资本操作和运作的发展。例如,以碳排放权收益为基础的碳债券等衍生品的发展,以及资本市场对其购买意愿的加强。

  NBD:我们注意到这批券商都获得了证监会下发的《无异议函》,券商离真正参与交易是否还要其他监管部门批准?

  蓝虹:券商获得证监会下发的《无异议函》,代表证监会同意这些券商开展碳交易自营业务,是一种业务审批,因为证监会是券商的业务主管部门。但券商入场碳交易市场,不仅需要获得证监会的业务审批,还需要获得碳交易市场主管部门,也就是国家生态环境部的同意。

  我国碳交易市场分为强制性碳交易市场和自愿性碳交易市场,强制性碳交易市场又分为地方试点碳交易市场和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自愿性碳交易市场,券商是早就允许进入的。地方试点的碳交易市场,券商也被试点的地方政府批准允许进入。但是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我国在2021年建立的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因为涉及范围和区域很大,对国民经济产生影响也很大,所以,整体仍在逐步摸索完善之中。

  按照目前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相关法规政策,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暂不允许机构和个人参与碳交易,只允许控排企业间交易。而且,进入的控排企业只有电力行业,导致当前交易主体较少,交易率较低。尽管监管部门提出要在2022年新增八大行业,但由于发现了一些数据造假事件,所以碳市场暂时没有扩容。随后,碳交易市场的主管部门花了很大的精力完善碳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原有碳核算指南进行修订,加强了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整顿。

  蓝虹:我认为,下一步会有更多的行业进入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也就是说,全国碳交易市场扩容是必然的趋势。扩容后,碳交易的需求就更大,金融机构加入的重要作用就将更为显著。另外,2026年欧盟碳关税就要正式开征,巴黎协定6.4也要正式启动,这意味着全球碳交易市场的联动将会开始,我国要在全球碳交易市场联动中占据主动态势,必须有金融机构的参与和支持。因为,没有碳交易二级市场的创建和加持,全国碳交易市场很难克服信息不对称、潜在交易风险、期限错配和地域错配等问题。

  此外,碳交易市场主管部门从法规政策上允许和规范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也是必然趋势,只是金融机构参与具有国家战略资源性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需要以规范和完善的碳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生态环境部对碳核算指南的修订,对核查机构的整顿,就是在为金融机构加入碳交易市场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不论是欧盟碳关税还是巴黎协定6.4,这些国际事件都在急催我国加速推进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国际碳交易之战的核心就是定价权的争夺,而金融的主体功能之一就是资源的价格发现,如果按照《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碳交易市场和欧盟目前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未来,我国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将介入碳交易市场,碳金融将成为我国金融发展新蓝海。特别是巴黎协定6.4启动,意味着碳资产交易在未来有望替代石油成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交易,成为国家间经济竞争的主要战场之一。

  蓝虹:证监会目前审核的是券商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资格。券商参与碳交易市场后,可以创新开发各种碳金融衍生产品,例如碳配额回购、碳排放权掉期等。

  NBD:碳交易的基础是数据真实准确。请问该如何保证企业提供的碳排放数据,防止假数据流入市场?

  蓝虹:的确,碳交易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是碳排放权价值保障的基础。因为碳交易是真金白银的货币交易,数据核算核证如果不准确,就无法实现真实的碳市场定价。碳数据造假对碳交易市场的破坏是巨大的。碳数据造假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是核算方法不够完善、对核查机构监管的制度规范不足、造假后的惩罚还不够严格等。

  要保证企业提供的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可靠,首先要完善碳核算方法。碳排放数据的准确可靠有赖于碳排放数据的测量、报告与核查机制。测量即统计并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即对数据进行报告;核查即通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进行核查,以把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目前核算方法的不够完善,导致测量统计环节数据有些不太准确。我国目前采用基于核算的方法计算碳排放量。核算法是将排放源的活动数据(如化石能源消耗量、购入电量等)与排放因子的乘积作为排放项目的碳排放量估算值。为了统一核算方法,杜绝数据造假,生态环境部修订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以保证数据可核算、可核查、可追溯,将需要复杂换算得出的数据替换为直接计量数据,在保证准确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核算方法,压缩核算技术参数链条,降低企业核算难度。越复杂的核算方法,越容易在模糊中造假,通过简化核算方法,加强了数据监测核查透明度,降低了监督核查成本。

  其次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对核查机构的监管也非常重要。如果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监管不够完善,就有可能导致第三方核查机构与企业合谋编制假数据,或者为了节省核查成本潦草核查。为了遏制这些现象,加强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管,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统一了核查尺度,加强了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管。

  第三,对数据造假企业进行惩罚的力度,是遏制数据造假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对数据造假的企业虽然有行政处罚,但处罚力度还不够强。因为目前规范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仍然是部门法规,而不是立法,导致赋予的惩罚权限较为有限。尽快颁布规范碳交易市场的立法,才能加强对碳交易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NBD:您前面提到,金融机构的参与将提供更丰富的金融衍生品。当前,我国碳市场活跃度还较低,碳交易产品数量较为单一,市场机制发挥也不明显,在您看来主要原因是什么?

  蓝虹:我国目前碳交易市场的活跃度还较低,交易率仅有2%,无法很好地发挥碳交易市场建设在碳减排中的作用。因为碳交易市场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通过交易,优化配置碳环境容量,降低碳减排成本。而要提高交易率,提升流通性,金融机构的参与非常重要。

  一是参与碳交易市场的行业太少,仅有一个电力行业。碳交易的基础是企业的碳减排成本之间的差异,是碳环境容量从高减排成本企业流向低成本企业。如果八大行业都加入,那么碳环境容量就会从一个高减排成本行业流向低减排成本行业,市场自动会帮助选择形成最低成本的减排路径。所以,从更好地获得碳交易市场收益角度看,越多行业的加入,企业间碳减排成本差异就越明显,碳交易市场对碳环境容量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就越大,为国家减少的碳减排成本就越多。但是,越多行业的加入,也意味着监管测量等的交易费用越高。所以,需要平衡成本和收益,在夯实碳交易市场监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将更多的减排行业纳入碳交易市场。

  二是没有金融机构介入,就无法通过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的运用,最大化地体现碳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从而实现市场有效定价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所以,需要尽快推动和规范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碳交易市场,开发和创新出更多的碳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

  蓝虹:我认为大体上可以从三方面进行考量。一是尽快出台层面的碳交易碳金融法,完善和规范碳交易市场;二是在平衡监管成本和交易收益的基础上,将更多的行业纳入碳交易市场;三是在夯实碳交易市场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推动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碳交易市场,促进碳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的创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友情链接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扫一扫关注bat365中文

热线电话:400-123-4567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Copyright © 2012-2023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版权所有HTML地图 XML地图txt地图   琼ICP备202014528号